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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成為網路犯罪之被害人

網路犯罪乃係因資訊發展後始新興的犯罪型態,其特質與傳統犯罪類型有所差異一般而言,網路犯罪應具有以下之特質:
1、係利用電腦之特性遂行其犯罪目的:網路犯罪並非專指刑法中之某些犯罪類型,絕大多數犯罪均可能透過電腦的特性予以實施,所謂電腦之特性包括:分散性、開放性、互通性、隱密性、立即性等。
2、行為與結果間之時間與空間的區隔:網路犯罪的行為實施與結果發生,在時間與地點上通常均有所間隔,換言之,行為可能須經過一段時間後才既遂其犯罪目的,或行為地與結果發生地有相當大之區隔。
3、高犯罪黑數:網路犯罪因係行為人利用電腦進行犯罪,在本質上即難以發現,且因多牽涉個人或企業之信譽與秘密,被害者多不願聲張報案,加之此類犯罪追訴成效偏低,因而導致網路犯罪具有相當高之犯罪黑數。
宣導小提醒:
網路迄今已非常普及,網路上之詐騙案、駭客等層出不窮,提醒民眾於公共場所上網後應確實登出,避免帳號、密碼遭有心人士盜用,如有相關疑問,也可以致電110詢問。檢舉報案電話、信箱、網址:
1、全國各地報案電話:110。
2、犯罪案件免費檢舉電話:0800211511。
3、網路報案:http://www.net110.gov.tw。
4、檢舉信箱:臺北郵政八十之二十三號信箱。
5、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網址:http://www.cib.gov.tw。
電子信箱:cpd@email.cib.gov.tw
6、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網路報案網址:http://www.tcpd.gov.tw/all-postcase.ph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