偵查隊
偵查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與行政處分、拾得物處理、 拘留所管理、犯罪偵防、犯罪再犯機制策劃與執行、刑事案件偵訊與移送、婦幼刑案偵查、通緝犯查緝、治安顧慮 人口監管、刑案紀錄統計與資料分析運用、刑事現場勘察與痕跡蒐證、刑事鑑識、經濟警察業務、強化刑事責任區 工作、不良幫派組合、組織犯罪檢肅及應尿液採驗人採驗工作等事項。 偵查隊員工業務職掌表 5.辦理綜合業務。 2.辦理洗錢防制法及告誡系統派案送審、假投資執行計畫派案。 3.辦理擴大臨檢業務。 4.辦理汽(機)車失竊四聯單管制、輸入延誤報局處置。 5.辦理資訊稽核業務。 6.辦理詐欺通緝業務。 3.辦理賭博相關業務。 2.辦理醫療暴力業務。 3.辦理社區治安會議。 4.辦理金融機構安全維護。 5.辦理檢肅槍枝業務。 1.刑案現場勘察及鑑識全般綜合業務。 3.辦理科偵網路犯罪。 4.辦理肅竊業務(含辨識累犯、民生竊盜專案)。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辦理拘留所相關業務。
3.勤務編排。
4.內部管理。
5.警紀檢測考核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辦理動保法相關業務。
3.辦理社維法業務。
4.辦理保全業務。1.辦理遺失、拾得物業務(港墘、潭美、康寧所 )。 1.辦理防制詐欺案件相關業務。
2.辦理經濟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辦理毒品業務。
2.辦理三、四級毒品裁罰業務。
3.辦理毒品及尿液證物管制業務。
4.辦理應受尿液採驗人採驗工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辦理法院發交查案件。
2.辦理地檢發交查案件。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辦理刑案紀錄相關業務。
2.辦理移送書審查、上傳工作。
3.辦理刑案績效統計業務。
4.辦理報案證明單管制等業務。
5.辦理e化報案系統業務。
6.辦理通緝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辦理遺失(拾得)物相關業務。
2.辦理人民申請案件業務(含護照、台胞證、港簽、股票等遺失證明)。
5.辦理強制辯護案件律師到場陪偵情形調查業務。
6.辦理重大刑案人犯處理情形登記。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辦理公文收發、管制、稽催業務。
2.辦理防制治安顧慮人口再犯及減刑出獄人口業務。
3.辦理單一窗口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1小隊小隊長(刑責區大湖所、康樂所)。
2.偵辦案件、輪辦發交發查案件。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承辦第1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2.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2小隊小隊長(刑責區西湖所)。
2.偵辦案件、輪辦發交發查案件。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承辦第2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2.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3小隊帶班人員(刑責區港墘所)。
2.偵辦案件、輪辦發交發查案件。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承辦第3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1.承辦第3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2.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4小隊小隊長(刑責區文德所)。
2.偵辦案件、輪辦發交發查案件。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承辦第4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2.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5小隊小隊長(刑責區潭美所、東湖所)。
2.偵辦案件、輪辦發交發查案件。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承辦第5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2.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6小隊小隊長(刑責區內湖所、康寧所)。
2.偵辦案件、輪辦發交發查案件。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承辦第6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2.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承辦第6小隊刑責區公文及偵辦案件。
2.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7小隊(機動小隊)分隊長。
2.掃黑業務(全國大掃蕩、治平專案、不良幫派組合審查、情蒐專報)。
3.股東會、都更公聽會、各行業查訪。
4.查察賄選。
5.檢警聯席會議。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7小隊(機動小隊)小隊長。
2.專責偵辦指標性、特殊性案件。
3.查緝要犯執行專案性工作。
4.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7小隊成員專責偵辦指標性、特殊性案件。
2.查緝要犯執行專案性工作。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7小隊成員專責偵辦指標性、特殊性案件。
2.查緝要犯執行專案性工作。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8小隊(機動小隊)帶班人員。
2.辦理新聞發布、記者聯繫。
3.辦理偵查不公開業務。
4.辦理刑責區手冊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8小隊(機動小隊)分隊長。
2.辦理校園安全會議。
3.辦理少年犯罪業務(含少年保護、青春專案)。
4.辦理刑事資訊系統管理(前科素行)。1.第8小隊(機動小隊)小隊長。
2.專責偵辦指標性、特殊性案件。
3.查緝要犯執行專案性工作。
4.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8小隊成員專責偵辦指標性、特殊性案件。
2.查緝要犯執行專案性工作。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第8小隊成員專責偵辦指標性、特殊性案件。
2.查緝要犯執行專案性工作。
3.擔服各項共同勤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辦理刑案現場勘查及鑑識綜合業務。
3.辦理蒐證相關業務。
4.辦理武器、彈藥、車輛保管及維修業務。
5.辦理總務業務。
6.辦理通訊監察業務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刑案現場勘查。
2.辦理防爆業務。
3.辦理刑事器材管理業務。
4.數位鑑識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刑案現場勘查。
2.辦理治安風水師業務。
3.辦理鑑識月報業務。
4.辦理DNA建檔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刑案現場勘查。
2.辦理證物室管理業務。
3.辦理偵詢室管業務。
4.辦理人犯指紋、照相管理業務。
5.辦理查贓業務(含當鋪業管理)。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辦理被害人保護業務。
3.辦理無名屍相關業務。
4.屍體帷幕使用管理相關業務。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辦理司法文書相關業務。
3.辦理起訴書、判決書及監獄調查表業務。
4.辦理房屋使用(現況)調查表。
5.強制執行業務。
6.每月囚糧表。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