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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被性騷擾了,應該如何處理?

可以採取的途徑如下,且彼此互不衝突,被害人可依自身需求選擇處理。

途徑

行政申訴

刑事告訴

民事求償

申請調解

受理對象/ 提出方式

1.向申訴時行為人所屬單位或警察機關提出
2.行為人是所屬單位最高負責人,可向社會局(處)/家防中心提出

1.到各地警察機關提告
2.到地檢署按鈴申告或具狀提告

具狀向法院提出求償

向社會局(處)/家防中心申請調解

結果/目的

依據行政法對行為人或其雇主做出裁罰(罰鍰給政府)

行為人被判刑或者是科處罰金(罰金給政府)

行為人針對被害人受到的身體或精神損害給予賠償

行為人就被害人受
到的身體或精神損
害給予賠償,並回
復被害人名譽

提出時限

於事發後1年內提出

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性騷擾罪(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為告訴乃論罪,須於6個月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