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內湖)分局前身為臺北縣內湖鄉警察分駐所,隸屬於臺北縣汐止分局。
2. 57年7月1日臺北市奉令改制為院轄市,並成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當時內部除設有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等6個組業務幕僚單位外,並設有警備隊及內湖、西湖、潭美等3個勤務執行派出所,職司本市內湖行政區域內之犯罪偵防與治安維護等警察業務和勤務之規劃、監督及重點性勤務執行事項。
3. 70年10月增設大湖派出所。
4. 74年因交通管理規劃等事項須要專責單位負責,增設第七(交通)組。
5. 75年7月增設文德派出所。
6. 78年12月勤務指揮中心正式納入編制,設置「主任」。原人事管理員以及會計人員,分別改設人事室及會計室,各設置「主任」。
7. 80年6月增設東湖派出所。
8. 81年1月增設資訊組(任務編組)。
9. 84年交通分隊由交通警察大隊配賦至分局管理。
10. 88年7月增設康樂派出所。
11. 90年12月增設康寧派出所。
12.94年11月第一組至第七組更名為行政組、督察組、戶口組、民防組、保防組、交通組及偵查隊,並增設資訊室。
13. 98年6月增設港墘派出所。
14. 103年4月資訊室更名為秘書室,戶口組更名為防治組。